石狮市发放“八一”慰问金
2015-08-06 16:36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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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委社会工作部获悉,我市已发放206000元“八一”慰问金,享受对象为我市户籍的重点优抚对象及“五老”人员,共412人,每人500元。
据介绍,凡持有我市户籍享受定期抚恤的残疾军人;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定期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享受定期补助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退役人员;享受定期补助的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接头户、老交通员、老苏区干部的革命“五老”人员,都可享受“八一”建军节慰问金。慰问金以转账方式转入各优抚对象及“五老”人员银行账户。(记者 高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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