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力争2016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2.5%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为切实推进我市建设生态宜居幸福城市,日前,我市印发《石狮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按照“低碳高效、人文美丽、健康宜居”的森林城市发展要求,组织实施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逐步形成山水相连、林城相拥、林网相通、林居相依、城乡一体的城市森林生态网络。
根据方案,我市将以实施城市森林生态体系、产业体系、文化体系、支撑体系等4大体系20项工程建设为重点,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方面,将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生态敏感区保护提升等工程,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城市森林产业体系建设方面,实施花卉苗木基地建设、林下经济基地建设、生态果园林修复示范建设、设施林业建设、森林抚育项目建设、封山育林项目建设、低效林改造项目建设、森林旅游产业建设等工程,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发展目标;城市森林文化体系建设方面,实施森林城市生态文化综合体建设工程、闽南人居生态文化示范建设工程、生态文化保护与传播系统建设工程,加强森林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森林生态文化宣传,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城市森林支撑体系建设方面,实施森林灾害预防工程、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林业科技与交流建设工程、现代林业保障平台建设工程,提高林业保障和支撑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方案要求,在“创森”期间,大力加强造林绿化工作,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达市域面积的0.5%以上。至2016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10%,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1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2.5%,道路绿化率提高至81%,水岸绿化率提高至80.9%;形成森林围城、碧水穿城、林水相依、林路相衬、林居镶嵌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空间格局。到2023年,使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10.02%,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9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稳定在42.5%,道路绿化率达85%,水岸绿化率达85%,森林城市建设走上健康发展轨道,基本建成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和发达的生态产业体系,把石狮打造成一座花园式的森林城市、生态旅游城市。(记者 郑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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