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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察”让信访人信服——访市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姚道寅

2015-07-23 10:12 来源:石狮日报 0

  7月10日一大早,几位被“倒会”的村民听闻“巡回检察”来到村里,立马赶到村委会,大声嚷嚷着要去上访,接访的市检察院巡检人员则认真地做着接访笔录,耐心地和村民们释法说理。

  这样的场面在我市巡回检察中并不鲜见。“虽然这事并不属于检察院受理范畴,但我们不能一推了之。群众带着问题而来,我们要给他们充分的解释。”市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姚道寅表示,信访接待是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对属于检察业务范围的信访问题,该院实行首办负责制,接访人员必须积极受理,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按规定限时答复;对不属于业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要明确告知不受理的理由,并指明诉求表达渠道,协调相关部门尽快予以解决。

  据介绍,为了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当地,石狮检察院借助每周五“巡回检察”这一平台实行检力下沉,在全市9个镇(街道)设立检察联络点,聘请“镇街—村社”两级联络员131名,充分调动基层村居调解组织作用,将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在巡回检察中,各业务科室人员直接办理或答复群众的信访,有效地减少案件信访的中转环节,提高信访事项的处理效率。检察官变“坐堂”办案为带案下访、即时接访,第一时间收集涉检信访信息,了解和掌握群众的信访动态,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对案件在检察环节作出的不诉、不捕等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决定,着重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政策法规等方面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和不满,从源头上预防当事人上访、闹访,仅2013年、2014年该院的信访量就比2012年分别下降19%、21%。

  不仅如此,该院还在开展巡回检察中构建起一套完善的检察信访调处机制,逐渐形成办案风险评估、走访调查、巡检建议、回访考察等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化解模式。对于刑事和解以及社会关注的案件,及时听取公安机关、基层检察联络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矛盾化解情况、当事人的平时表现等,对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进行评估,作为是否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重要依据,同时综合考虑案件中可能引起的涉检信访、舆情民意等因素,由巡检办形成巡回检察意见书供给检委会研究案件时参考,让案件的处理结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姚科长表示,要让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靠法”的习惯,首先要有让信访群众正确表达诉求的渠道,让其感受到法律的力度和温度。正是秉持这样的信念,自2011年底化解完全部信访积案之后,该院至今未出现新的涉检信访,也未出现因处置不当而引发越级进省赴京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记者  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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