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抽检不合格商品将停售
2015-07-21 09:30 来源:石狮日报
0
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样品抽检工作进行规范,明确不合格商品将责令经营者立即停售。目前,该《意见》正在征求意见中。
记者了解到,此次《意见》即对样品抽检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网络抽检的样品应当由买样人员按照抽检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网络交易的方式购买样品和备份样品。收到样品后,由买样人、承检单位抽样人员、工商执法人员共同拆开邮寄包装、查验,对样品和备份样品分别封样,并通知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购买的,可同时由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协助通知网络商品经营者。
对网络抽检并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工商部门应当责令被抽样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工商部门发现并认定商品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被抽样的经营者采取停止该商品线上及线下的销售、警示等措施,并及时通报商品生产者所在地行政部门。(记者 陈平 通讯员 蔡珍贵)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