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职业中介提供残疾人就业可获政府奖励
2015-07-14 11:28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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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狮市残联、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发出通知,社会职业中介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将获得政府奖励。
根据“社会职业中介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奖励办法”,具有职业介绍资质的社会职业中介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或优惠就业服务,经推介成功就业的残疾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实际就业残疾人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奖励。实现就业残疾人数的计算时间为上年1月至上年12月,每名残疾人每年限计算奖励一次。符合奖励条件的社会职业中介机构,于每年6至7月间向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同级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记者 刘永红 通讯员 锦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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