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石狮市检察院检察长:全力打造“互联网+”时代的“阳光检务”
从1998年检察机关首次提出“检务公开”概念至今,检务公开已成为检察机关推进检察改革、加强自身监督和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石狮检察院作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如何紧跟“互联网+”的时代步伐,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近日,该院检察长张温龙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核心,市检察院确立了加强“一站式”接待平台、新媒体公开平台、传统媒体宣传平台、社会化服务平台四大基础平台建设相结合的推进检务公开模式,力图让“阳光检务”不留“暗处”。据张温龙介绍,2014年该院出台《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通过建立案件信息查询、检察新闻发布、法律文书公开、法律文书说理、案件公开审查、检察开放日、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民意收集转化以及检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批、通报等十项制度,将检务公开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
针对网络的信息主渠道特性,该院积极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全方位深化“阳光检务”。通过改造升级检察门户网站,开通新浪、腾讯官方微博等,在线受理查询预约、网上举报,第一时间发布检察信息和重大事项,网上公开“晒”出终结性法律文书,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和职务犯罪案件信息,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了解各项检察工作。目前,该院已完成一站式检务接待中心建设,逐步将案件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咨询、信访接待、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律师接待、普法宣传等工作有机整合,并将各项窗口服务功能延伸到官方网站、微信等平台,当事人和律师可以通过网络、电子触摸查询系统、显示屏和窗口查询等方式查询案件信息,实现了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
此外,该院把检务公开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邀请廉政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巡回检察联络员进行座谈交流、联合接访、普法宣传、参与矛盾化解,适时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审查、案件庭审和听庭评议等活动,为执法办案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增强检察决策的民主化和透明度。
“检务公开既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又方便了群众行使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监督权。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每一次检务公开都让检察机关离这个目标更近一步。”张温龙检察长表示,该院会继续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推动阳光检务优质化发展。(记者 邱育钦 通讯员 陈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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