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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凤凰城小区业主装修竟私拆承重墙

2015-06-23 16:17 来源:石狮日报 0

  6月11日,市民致电12345反映,凤里街道新华社区凤凰城小区2B17楼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为了扩大入户大门,私自拆除承重墙。

  接到投诉后,凤里街道和物业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制止该行为,发现承重墙被拆约20厘米,钢筋还未被敲落,当场已责令业主修复原状,业主也认识到错误,表示马上修复。

  因室内装饰装修引起投诉在凤凰城小区还不止一起。6月19日,本报曾就凤里街道新华社区凤凰城电梯因进水发生故障、无法使用一事进行报道。

  对于业主反映的情况,采访中物业表示从一开始便积极处理了。因为是积水造成的电梯故障,所以维修起来比较麻烦。且维修后还需相关部门鉴定确认安全,才能再次投入使用,程序相对比较复杂,耗费时间较久,还请广大业主体谅。据悉,该小区电梯问题目前已得到妥善解决。

  电梯为何会无缘无故积水?据了解,是由于高层业主私自对房屋进行防水测试,导致客厅积水流出渗透至电梯内,电梯因此而产生故障。物业对此深感无奈,并表示在新房交接前,会组织统一的房屋防水测试,请广大业主不要再私自对房屋进行防水测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记者 张泽业 见习记者 林本鸣)

  法规链接

  根据《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二章第五条第三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根据《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

  根据《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三十三条: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根据《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四条: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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