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黄金海岸一带海域 休渔期村民仍大量捕捞幼鱼(图)
闽南网6月9日讯 前日下午,网友@默不为微博报料称,在石狮黄金海岸一带海域,大量幼鱼被村民捕获,他质疑“休渔期怎能这样搞?相关部门真的要管管!”
捕捞现场,有人拉网、有人装袋(孙先生供图,稿酬100元)
图为渔民捕获的沙丁鱼
“默不为”姓王,老家甘肃,喜欢海钓,目前在永宁一服装厂工作。王先生告诉海都记者,前日早上7点多,他去永宁菜市场买菜,看到有人在市场售卖5厘米~10厘米左右长的幼鱼,起初他并没有在意,当他回到租房时,看到报纸关于“石狮市增殖放流125万尾真鲷鱼苗”时,他怀疑有人捕捞放流的鱼苗。
当日下午3时55分,王先生将信息发到微博上。两小时后,王先生再次更新微博,并贴出三张朋友孙先生拍到的现场捕捞图。
采访中,孙先生介绍,前日下午4点多,他们一家4口在永宁海边休闲散步,无意间看到一群村民用手拉网捕获大量幼小鱼苗。现场有20多人,有的划船下网、有的拉网、有的装袋。“我问他们捞起做什么,他们也不说。”孙先生说,在一个多小时里,他们拉了3网,平均每网有两个塑料筐。
昨日下午,石狮市海洋和渔业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荣锋告诉记者,通过图片判断,捕获的幼鱼并非流放的真鲷鱼苗,而是沙丁鱼。他表示,村民们使用的渔具为手拉网,属于违禁渔具。加上休渔期间,这些幼苗处于繁殖期,需要保护,不允许捕捞。
李荣锋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渔民乘坐木筏,违反禁渔区、禁渔期间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者,除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外,最高可处罚6000元。而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间的规定进行捕捞和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方法,可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88712996、88702651进行举报。就记者反映的情况,今日将派人到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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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放流
70万尾黑鲷鱼苗
闽南网6月9日讯 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昨天上午,晋江龙湖衙口海边,晋江举行2015年世界海洋日系列活动。
在活动启动仪式上,晋江市海洋与渔业局进行成立授牌。启动仪式结束后,有关人员还在晋江深沪湾国家中心渔港,放流70万尾黑鲷鱼苗。
黑鲷是一种名贵的高级海产经济鱼类,有“黑加吉”、“海猴子”等一连串昵称,主要分布于西太平洋海域,包括中国东海、台湾等地沿岸。另外,黑鲷环境适应能力较强,还有利于净化水质,喜欢在岩礁和沙泥底质的清水环境中生活,其食性杂,多以鱼、虾、贝类和海藻为食,适宜生长水温18℃~25℃。(海都记者 李昌乾 陈建辉 通讯员 彭萍实 王华毅 市民孙先生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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