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小型过洋性渔船改造将获5%造价补助
2015-05-26 16:37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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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远洋渔业发展,加快远洋渔船更新改造,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精神,省级财政和设区市财政,将分别对船长24米以下的小型过洋性远洋渔船更新改造,给予渔船造价5%的经费补助。据悉,这是福建首次出台小型过洋性远洋渔船更新改造扶持政策。
同时,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申请补助的渔船必须建造完工并取得“三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登记证书)。
作为全省重点渔区的石狮市,如今正进入远洋渔业发展黄金期,而这与政府频繁出台的惠渔政策息息相关。记者了解到,石狮目前共有渔业修造企业6家,分布在祥芝、鸿山等乡镇;外派远洋渔船有15艘,另有一些远洋渔船正在建造。(记者 王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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