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狮谁家动漫做得好?快来申请专项补贴
日前,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泉州市财政局启动了2014年度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以此大力推动动漫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壮大我市文化产业。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15年5月29日。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奖励标准为:2014年度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年度为2014年,即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采取项目奖励或补助等方式予以扶持,主要用于原创动画播出奖励。原创影视动画作品,在省级电视台播出,按二维动画片每分钟1000元人民币、三维动画片每分钟1500元人民币标准,给予原创企业一次性奖励,每部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在多个台播出的就按高但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对已获得在省级电视台播出资金奖励后又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按两者奖励标准差额再给予奖励;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文化部认定并推广的益智类游戏,每项奖励15万元人民币。获多级奖励的就按高但不重复奖励;动漫企业认定奖励。鼓励动漫企业通过动漫企业认定。动漫类企业通过国家动漫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人民币奖励;鼓励我市动漫企业参加国内、国际动漫博览会、交易会、展览会,开拓国内外动漫市场。对参加省级、国家级、国际动漫游戏产业展会的单位,按其展位费的50%予以补贴。
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动漫产业发展,并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在奖励动漫企业方面,对企业按当年在我市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对自带项目、技术、资金,入驻我市发展且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的文化创意(动漫)企业,经审核后给予20-50万元创业补助;在奖励企业进行动漫企业认定方面,动漫类企业通过国家动漫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人民币奖励;凡认定企业的原创项目获得国家、省专项经费资助的,给予不超过资助额度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国家)、25万元(省)的配套资助;原创动画和游戏作品获国际性重大奖项的奖励50万元;被国家广电总局推荐为优先播出的优秀动画片奖励10万元。(记者 兰良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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