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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填海出新规定 10公顷以下须由泉州审批

2015-04-28 15:44 来源:石狮日报 0

  填海要提前申请,10公顷以下面积由泉州市相关部门审批,而10公顷以上则必须由省渔业部门批复。据了解,近五年内,石狮市已经发生多起非法围填海案件。为合理控制围填海规模,石狮市严格遏制围填海增长过快的趋势。

  石狮三面临海,海域使用频繁,近年来屡屡出现非法填海的行为。石狮海监部门负责人表示,新近批准的《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要求,要加强围填海管理,按照适度从紧、集约利用、保护生态、海陆统筹的原则,制定围填海计划,并按程序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为此,我市借鉴莆田市首例临时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案例,引导围填海向离岸发展,严格控制主要内湾和我市部分受保护湿地围填海,推进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近岸海域是石狮重要的自然资源,非法的围填海是一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行为。”负责非法填海巡查的市渔业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科学合理的围填海工程可以缓解沿海地区人地矛盾,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违背客观自然规律的无序的围填海必将给沿海地区带来严重永久的负面影响。为此,接下来我市将继续加强围填海动态监测,以及对围填海项目选址、平面设计的审查,完善竣工验收制度,并探索建立闲置海域使用权收回制度。(记者 王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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