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推出11条措施 石狮出口企业再添福音
2015-04-28 15:44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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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福建自贸试验区正式设立,原产地工作在扩大辖区货物出口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记者从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狮办事处获悉,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印发《关于改革和加强原产地签证工作 支持企业扩大出口的通知》,提出11条改革和加强原产地签证工作、支持企业扩大出口的指导性措施。
《通知》指出,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原产地证书;方便申请人履行备案手续;大力推进全国原产地签证一体化业务,允许代理人申领证书;推行无纸化申报方式;灵活务实运用原产地规则;为企业办理补发手续提供便利;给予诚信守法企业更多优惠;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一带一路”战略。
记者注意到,此次质检总局推出的支持企业扩大出口11条措施中,有部分措施已在我省先行先试,如:实施凭企业声明直接签证模式,对符合规定的辖区企业可凭企业声明直接签发原产地证书;属地备案多点通签模式,辖区已经备案的企业可向福建检验检疫局任何一家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允许企业任意选择检验检疫窗口办理业务,进一步方便企业申办证书;允许生产企业代办原产地证书,按照现有规定,必须由货物出口商方可申办原产地证书。
这当中,全面实施原产地证无纸化申报可谓让出口企业受惠最大。具体为:在2012年试点实施的基础上,条件放宽至信用等级B级以上企业,实施范围覆盖辖区绝大部分企业。企业办理原产地证书时,可免予提交申请书、出口商业发票等纸质申请资料,相关申请资料由企业自行建档保存,实现电子化签证管理。(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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