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永宁被确定为“无违建”镇创建示范点
2015-04-28 11:29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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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永宁镇被确定为“无违建”镇(街道)创建示范点,同时要求各镇(街道)在各自辖区至少要创建一个“无违建”村(社区、小区)示范点。
据悉,开展“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目的是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两违”综合治理,有效遏制新增“两违”,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合理利用拆后土地,加强个人自建房管理,提升整治成效。
意见对“无违建”创建示范点提出了“六达标”的工作要求,包括调查摸底要达标、新增管控要达标、分类处置要达标、拆后土地利用要达标、个人自建房管理要达标、依法治违要达标。
根据意见,5月份,各“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将全面启动,分为调查摸底、分类处置、强制拆除、督促考核四个工作阶段。年底,各镇(街道)对创建“无违建”工作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市政府将通过查台账、看现场、群众评议等形式进行督查、考核和验收。(记者 吴汉松 通讯员 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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