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石狮全市整治“三合一”场所998家
记者昨天从市消防部门获悉,去年全市共排查完成整改998家“三合一”场所,其中生产性“三合一”场所388家,经营性“三合一”场所610家,切实消除了一大批“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全市未发生“三合一”场所引发的亡人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2014年,各镇(街道)都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形成常态化“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格局,促使“三合一”场所消防隐患得到有效的整治。为进一步消除石狮市“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日前,石狮市政府出台《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2015年“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明确将以下场所列入回访检查重点: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有人员居住的民用建筑内从事生产储存的场所,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已经整改完毕的“三合一”场所等。为保障每个阶段工作有效落实,《方案》还明确提出六个工作要求。
《方案》对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进行明确:凡在现有同一空间内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及其辅料加工厂、玩具、电子、肉食、水产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的整治范围。
《方案》要求各镇(街道)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紧密合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工作,并依法开展整治,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违法建设行为。对于整改不积极、进度缓慢的单位,市政府将亲自督办落实;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作坊集中连片、火灾隐患突出的区域,将确定为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组织国土、住建、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对拒不整改的“钉子户”,要组织安监、公安、消防、工商、税务、电力等部门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采取“关、停、罚、拆、搬”等措施强化整治。(记者 陈剑苹 通讯员 余培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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