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2男3女组织一批女子卖淫6年 非法获利超500万
2015-03-15 08:00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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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无业青年组织一批女子卖淫,6年来非法所得超过500万元。
嚣张!组织卖淫6年 非法获利超500万 主犯一审获刑10年
闽南网3月15日讯 五个无业青年(2男3女),组织一批女子卖淫,6年来非法所得超过500万元。近日,石狮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此五人分别是高某玲和同居男友林某飞,以及蔡某英、林某龙和郭某青。据检方指控,从2009年开始,高某玲以石狮某大厦为卖淫窝点,招募小姐并口头制定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她使用两部专门的电话用于接听招嫖信息和安排小姐到指定地点卖淫。其中男友林某飞帮忙承租该卖淫窝点、安装监控。高某玲在男友介绍下,雇佣男友弟弟林某龙和小婶子蔡某英及郭某青。
去年4月10日,石狮警方抓获上述团伙以及20余名小姐,并查扣违法所得人民币12580元。经审理,石狮法院判决被告人高某玲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林某飞、蔡某英、郭某青、林某龙皆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林某飞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其余3人判处有期徒刑5年,共处罚金23万元。同时,将扣押的作案车辆等工具予以没收,被告人违法所得人民币4673650元及15万美元上缴国库。(海都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蔡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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