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法院判决首例“伪基站”刑事案件
莆田的张某从网上购买“伪基站”,利用该设备向周边移动手机用户发送营销广告短信38万余条,造成大量移动手机通讯中断。张某因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提起公诉。日前,石狮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认为张某的罪名成立,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据了解,该案也是石狮法院判处的首例“伪基站”刑事案件。
2013年12月,中国移动石狮分公司接到多名手机用户反映,在石狮八七路德辉广场附近无法识别信号、拨打电话。移动公司经现场测试,发现附近有“伪基站”设备。同年12月27日下午,张某在附近的美莱医疗美容公司被抓获。
今年44岁的张某,就任美莱美容公司广告部经理,负责该公司的广告和推广事宜。为推广公司业务,2013年9月初,他从网上购买了一台“伪基站”设备。随后,张某或在公司办公室利用该“伪基站”,或驾驶装有“伪基站”设备的小汽车在石狮八七路、子芳路等路段,强行向周边移动公司用户发送营销广告短信。“每隔一周发一次,一次大概发布5到6个小时,每次可以同时向五六万名手机持有人发布广告。”据张某供述,至同年12月27日被抓获时,其先后通过该“伪基站”发送营销广告共计389594条,造成大量移动手机用户通讯中断。
石狮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使用“伪基站”设备时非法占用频率,干扰电信网络信号,切断手机与正常基站的联系,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据承办法官介绍,所谓的“伪基站”,即假基站。“伪基站”设备运行时,会导致手机无法正常使用运营商提供的服务。手机用户一般会暂时脱网8~12秒后恢复正常,部分手机必须关机后再开机才能重新入网。此外,它还会导致手机用户频繁地更新位置,使该区域的无线网络资源紧张并出现网络拥塞现象,影响用户的正常通信。更有不法分子会利用“伪基站”,任意冒用他人手机号码强行向用户手机发送诈骗、广告推销等短信息,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程耕轮 蔡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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