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七个路段事故多发 将严查三类行为
记者日前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获悉,2014年,石狮市辖区共发生伤人以上交通事故起数481起,死亡数62人,受伤596人,直接经济损失427140元。与2013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6.42%,死亡数下降13.9%,受伤人数下降8.87%,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7.91%。“四项指数”虽全面下降,但其中仍有许多东西值得人们反思: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都是因为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引发,若能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很多不幸都可以避免。
七个路段事故多发
通过统计2014年伤人以上交通事故发生路段,记者注意到,八七路、濠江路、子芳路、南环路、南洋路、香江路、福辉路这七条道路事故多发,共发生交通事故171起,占比为35.6%,其中,八七路发生30起,濠江路发生26起,子芳路发生25起,南环路发生24起,南洋路发生23起,香江路发生22起,福辉路发生21起。
在这七条道路中,南环路是重大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去年一年,南环路共发生10起重大交通事故,而濠江路前坑路口则是重大交通事故高发点,去年一年,该路口便发生3起重大交通事故。
三类行为最易诱发事故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不按规定会车的”、“ 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这三类交通违法行为是伤人以上交通事故的主要成因,共占事故成因的30%。
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有许多驾驶员在变换车道时存在不少“误区”,有的随意变更车道,即使在车子进入路口后,仍然随意换道,有的没有提前打转向灯,或者认为“只要我打了转向灯,后方车子就得让我先走”,却不知道变更车道的车辆必须让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以致正常行驶的车辆有时刹车或避让不及,便发生碰撞事故。
而在对去年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成因进行分析时,警方发现,最主要的原因为“违反安全原则”、“醉酒驾驶”和“横穿道路”这三类交通违法行为,因为这些原因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占比达50%。据介绍,在去年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中,醉酒驾车有13起,涉及横穿道路的有11起,其中,行人横穿7起,车辆横穿4起,涉及闯红灯的有6起。
警方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针对去年交通事故成因分析结果,警方将有针对性地严查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不按规定会车的”、“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反安全原则”、“醉酒驾驶”和“横穿道路”等。同时,将强化对事故高发路段的纠违整治。(记者 林春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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