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五老”人员补助标准提高到1004元/月
2015-02-05 16:01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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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下午,由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老区办、泉州市老促会相关负责人组成的慰问组一行莅临石狮市,慰问石狮市的革命“五老”人员代表。石狮市民政局老龄办、石狮市老区办、石狮市老促会相关负责人陪同慰问。
慰问组一行先后走访慰问了大仑社区、灵峰村、仕林村等村居3位革命“五老”人员,并为每人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每到一处,慰问组成员都详细了解老人们的生活和家庭情况,询问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并祝福他们身体健康、新春快乐。
记者获悉,近年来,石狮市委、市政府情系革命“五老”人员及“五老”人员遗孀,关心他们的身体和生活情况,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他们的生活补贴问题。据介绍,从2014年起,“五老”人员补助标准已提高到1004元/月,“五老”人员遗孀每月可享受500元的荣誉津贴,金额均位于全省前列。(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王晴莹 蔡宗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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