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公安局四度荣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日前,公安部下发《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公发〔2014〕4号),命名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石狮市公安局榜上有名,成为全省唯一一个连续四次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县级公安机关。
近年来,石狮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决策部署,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以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着力抓巩固、求深化、促提升,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得到深化和提升。
文化育警促提升,打造“法治公安”队伍。该局充分运用“公安法制半月夜谈”这一平台,举办法制讲座、办案经验交流、法庭旁听等,同时建设“四大”阵地,营造法治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警营文化活动,建设法治文化媒体、网络、刊物、活动“四大”阵地,法治文化建设亮点纷呈。
“亮剑”活动促整改,打造“最优执法”精品。结合亮剑台活动,每月开展“最优最差卷宗亮剑台”活动,每季度开展“最优最差执法亮剑”活动。同时,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安生命线来抓,提出“以案件论英雄”的考评标准,倾力打造具有石狮公安特色的“铁案工程”。
底线思维促安全,打造“软硬达标”场所。
该局按要求建成了一个占地4.57亩、办公面积1250平方米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市区四个派出所也参照标准对各自涉案财物管理室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借鉴大型超市对商品条形码的管理理念,引入涉案财物条形码管理模式。
“人机合一”促实效,打造“无缝监督”模式。该局落实法制员制度,落实执法源头监督,实现执法监督信息化。目前,全局案件材料录入率、网上考评率、执法问题发现率和整改率均保持100%,位居全省前列。
执法为民促满意,打造“诚信公安”品牌。该局深化执法公开,打造“阳光警务”,不断推出网上申请、网上办证、“网上派出所”等便民利民措施,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借鉴售后服务理念,深化案件回访制度。(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黄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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