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石狮市相关部门获悉,泉州市政府日前就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与管理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的标准规划建设应不少于700平方米,对未达到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要进行改扩建,尚未建成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的要抓紧规划建设。同时,各类避灾点要建立统一的管理信息平台,建立避灾点数据库,实行统一管理。
据悉,截至目前,石狮已建有自然灾害避灾点153个,形成全面覆盖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的避灾网络。而一旦发生灾情,镇(街道)、村(社区)居民可就近进入避灾点避灾,一般在10至30分钟内就可到达。(记者 林富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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