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新市民 “积分入保” 最多可获15年参保补助
2014-09-16 08:29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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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9月16日讯 在几个实施细则先后出台之后,《市民“积分入保”实施细则》也将在未来出台。昨日,记者据悉,“积分入保”实施后,石狮每年度提供一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保”)参保补助名额为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的新市民提供参保资金补助,并根据每年度的具体情况,对相应的名额数、补助标准进行适当修正。
届时,新市民就可申请城乡居民保参保资金补助,而被确定为城乡居民保参保资金补助对象的,石狮每年给予100元参保缴费补助,最多补助15年。(通讯员 唐雪峰 海都见习记者 李昌乾 林永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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