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首批272名新市民获积分入住凭证 购房最高可享受12万购房补助
2014-09-16 08:15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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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住”
272人今领取凭证
今日下午,石狮新市民积分管理“试验批”“积分入住”凭证发放仪式,将在石狮市政府举行,272名获得购房补贴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新市民,将领到“积分入住”凭证。据介绍,石狮市自启动首批“积分入住”、“实验批”工作以来,共有16187名新市民参加“积分管理”,其中5642多名新市民申请“积分入住”,想在石狮安家落户。
今年石狮新市民积分管理工作将重点放在了试验批“积分入住”试点上,5月26日在辖区内2013年纳税超千万元民营工业企业、纳税超150万元商业企业、五星级酒店等3类共63家企业开展首批“积分入住”申请工作,通过对申报对象提交材料进行把关审核、积分排序,最终确认了272名符合申购、申租资格的新市民。
为配套“实验批”积分入住工作的开展,石狮还出台了《2014年新市民“积分入住”保障实施细则》,在试行期间,政府在提供100套公共租赁住房供积分申请的同时,也将提供购房计划补助指标200个(实验批),对符合“积分入住”的新市民购买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政府将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购房资金补助。
具体的购房补贴标准为:购买普通商品房,每套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补贴金额作为购买住房的部分首付款给予兑现,具体按3种类型执行: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120平方米,补贴金额12万元;购买住房面积在60平方米~90平方米,补贴金额10万元;购买住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补贴金额7万元。购买二手房,单套补贴金额5万元,新市民在取得产权手续后即可领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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