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低保户可享免电费补贴 上半年已发9万元惠及2000余户
2014-08-14 08:37 来源:石狮日报
0
从2012年7月1日起,石狮市登记在册的低保户,每户每月可获得15千瓦时的免费电量补贴。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石狮市已发放城乡低保户免费电量补贴资金近9万元,惠及城乡低保户2007户。
据介绍,按照相关要求,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或民政办公室要及时、足额把电费补贴金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并在存折上单独体现该补贴,注明“电费补贴”字样,以区别于其他渠道的补贴金额,避免受助群众混淆补贴资金的来源。同时,按规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和上级检查。(记者 林富榕)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