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哪些材料 购房补贴方案有哪些
2014-07-02 09:46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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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如何?
答:位于鸿山镇元兴工业园区的公共租赁住房每套25㎡,包含一房一卫,租金标准为3.6元/㎡·月;位于灵秀创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每套60㎡,包含二房一厅一厨一卫,租金标准待定。
问: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提供:1.《石狮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居住证)及婚姻状况证明,计生证明;3.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取得本市市区或城镇户籍的,提供毕业证书及在本市工作的相关证明;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属民政局核定的低保家庭、提供《石狮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免交收入证明;5.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6.诚信承诺书。前款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问:什么是购房补贴?
答:购房补贴是指对符合“积分入驻”保障条件的新市民购买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政府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购房资金补助。注:享受购房资金补助的房屋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问:购房补贴方案有哪些?
答:购买普通商品房共有5套补贴方案。补贴方案一:补贴金额为每平方购房单价款的15%,面积按实计算,每套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120㎡;补贴方案二:购买住房面积在90㎡-120㎡,补贴金额12万元。补贴方案三:购买住房面积在60㎡-90㎡,补贴金额10万元。补贴方案四:购买住房面积在60㎡以下,补贴金额7万元。补贴金额作为购买住房的部分首付款给予兑现。购买二手房按成交价10%补贴,单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在办理产权过户后,取得产权手续后即可领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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