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贩跨省石狮贩毒 13人团伙高速桥上抛毒销售
2013-11-12 08:26 来源:闽南网
0
4个月贩冰毒6公斤,广东一男子一审被判死刑;另有12名同案犯获刑。
哥,扔下来,票子和女人就都有了 丘天/漫画
闽南网11月12日讯 起初,张某只是广东陆丰一个默默无闻的海鲜小贩,把海鲜生意做到石狮以后,意外嗅到了不一样的“商机”——毒品,从此变身毒枭。
为避免被警察抓现行,他每次交易都选择在高速桥上,以高空抛物的方式,先抛下冰毒,再货到收款。在短短4个月的时间里,他就以这样的方式贩卖冰毒6403.28克。
去年8月15日,警方在漳州诏安闽粤收费站,将张某抓获。此后,杜某东、陈某忍等12名下线接连落网(本报9月24日曾作报道)。
8日,以张某为首的13人贩毒团伙,在泉州中院一审领刑,其中张某等2人被判死刑,陈某忍等2人被判无期徒刑。
跨省卖海鲜
变跨省贩毒
41岁的广东陆丰男子张某,早在2009年,就在老家做海鲜生意,为开拓市场,他把生意做到泉州石狮,正是在祥芝镇,他无意间发现了转行的契机。
在石狮期间,张某联系客户时,发现在某些娱乐场所中,毒品有销路。这让他想起老家一个吸毒的朋友“阿四”,在对方口中“毒品生意挺好赚的”。
想到自己四处奔波,卖海鲜很辛苦,也赚不了大钱,张某便动了贩毒的心思。
张某称,自己第一笔毒品生意,完全是一次“试水”。那时,他手头没多少钱,和上家邱某丰(另案处理)还不熟,首次只要了少量的毒品,还是赊账。在这批毒品顺利转卖后,他开始正式跨省贩毒。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