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道路运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
道路运输领域企业和从业者,今后办理相关证照更方便了。记者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获悉,自2026年3月30日起,泉州市便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并在已推行停发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实体证照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道路运输实体证照停发范围,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高效。
根据上级相关通知文件,目前,全市范围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以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一律采用电子证照形式,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IC卡等实体证照。
据悉,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加盖福建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专用章,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在执法检查、业务办理等场景中正常使用。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可通过全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亮证小程序、“闽政通”App、“运证通”App等渠道实名认证,而后即可申领、查询、下载和使用电子证照。
同时,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同步推行实体证照免提交服务。今后办理道路运输相关业务事项时,申请人可不用提交道路运输领域相关实体证照,窗口将直接以电子证照系统共享核验结果作为办理依据,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真正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据悉,推动道路运输领域证照全面迈入电子化时代,旨在持续提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效能,降低行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记者 康清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