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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可持用延期 回乡证办理经营主体登记

石狮日报   2023-05-19 10:04

  记者从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关于做好延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相关工作的函》的相关要求,即日起,对于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内需在我市办理经营主体登记的港澳居民,可持用延期证件向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延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的公告》,自5月8日起将证件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有效期限统一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持证人持用上述回乡证原件的,可以持证正常办理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业务。(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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