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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期间在森林高火险区禁火的通告

石狮日报   2023-03-24 10:02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期间在森林高火险区禁火的通告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我市林区安全稳定,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期间在森林高火险区禁火的通告》要求,决定将全市林区在清明节期间(每年3月25日至4月15日)划定为森林高火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年3月25日至4月15日,在全市林区实行禁火。

  二、对灵秀山、大北山、宝盖山、双髻山、五虎山、将军山、虎山头、香山、洪厝山等重点林区的主要道路实行临时火源管制。

  三、在禁火期间进入高火险区的,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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