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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再利用 化学纤维(涤纶) 企业公告申报开始

石狮日报   2022-08-03 09:33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我市启动2022年度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公告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请将纸质材料于8月8日前报送至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据了解,2022年度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申报条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有关规定要求,满足生产地点在工业园区内、瓶片生产采用自动连续生产线,具有自动进料装置、自动分选(包括金属、材质、颜色等)装置、清洗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装置等各项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行为。

  需要提醒的是,对于2021年6月以来,有重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的行为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工信部门将取消其申报资格。(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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