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仓库暗藏进口冷冻食品 石狮一男子被罚4万拘5日

石狮日报   2022-02-17 10:02

  乍一看,仓库里堆放的,都是些普通国产冷冻食品,没想到,仓库主人蔡某善竟用这些普通冷冻食品作掩护,在仓库的四个角落分别垒起一人多高的“货墙”,将一批未按规定报备、正准备对外销售的进口冷冻食品藏置其中,躲避监管。

  近日,灵秀镇进口冷链专班组织灵秀镇市场监管所、灵秀派出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在辖区食品经营者蔡某善的仓库内,查获了40箱未经报备的进口冷冻鸡爪。

  所幸,这批冷冻鸡爪全部尚未售出,核酸检测报告也均为阴性!

  但蔡某善不配合、不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措施,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已不是第一次。

  2020年10月27日,蔡某善因经营进口冷冻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被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警告;2021年8月30日, 蔡某善因经营进口冷冻食品未建立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被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1万元。

  近日,当检查组再对蔡某善的经营场所进行“回头看”时,发现蔡某善未对自身经营进口冷冻食品的行为进行报备,且有意逃避监管,仍未建立进口冷冻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也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罚款4万元行政处罚的同时,将其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由于蔡某善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石狮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再次提醒:根据此前泉州、石狮相继发布的通告,凡贮存、销售、流通、加工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主动向各镇(街道)进口冷链食品专班登记,接受监管。对于违反通告规定,不配合不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措施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查封涉事产品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我市仍在持续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市民如有发现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或个人存在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行为的,请拨打88886173进行举报。

  (记者 谢艳 通讯员 黄荣炉 卢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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