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启用

石狮日报   2021-12-01 10:14

  自2021年12月1日起,通过石狮市抵押直联系统受理的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原则上只颁发加盖电子章的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再颁发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的。

  据悉,此举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不动产抵押登记领域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进一步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石狮从12月1日起启用抵押《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后,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不动产的权利凭证。各签约金融机构可利用经石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的授权账号通过石狮市抵押直联系统实时查看、校验、下载《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记者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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