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开展标杆示范企业培育行动

石狮日报   2021-05-17 10:42

  石狮日报讯 近段时间,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一行先后走进卡宾、通达、美佳爽、季季乐、泓一、新华宝等龙头标杆培育企业,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座谈,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大力宣传《石狮市培育标杆示范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为加快推动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培育一批潜力骨干企业做大做强,2021年,石狮决定开展标杆示范企业培育行动,并制定出台《石狮市培育标杆示范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培育产值超百亿元民营企业3家、新增挂牌上市企业5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0家,培育形成一批主业突出、行业引领能力强的示范企业。

  根据《石狮市培育标杆示范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石狮将每年评选出一批标杆企业。其中,龙头领军标杆企业方面,从纺织鞋服产业遴选5~10家,从机械装备、食品药品和新兴产业各遴选3~5家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库,争取认定标杆企业8~15家。“专精特新”标杆企业方面,遴选10~15家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管理水平较高、质量效益优、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争取认定标杆企业5~8家。

  记者了解到,为加快发展培育,石狮专门建立了市领导、市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与培育企业“一对一”三级联系工作机制,对标杆企业实施的具有示范性、带动性的项目,实行专班服务指导,予以“一企一策”帮扶支持。

  鼓励创新发展方面,在落实省定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的基础上,本级财政再按承担部分的50%给予增加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对标杆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专利技术,企业在获得技术合同交易补助的基础上,本级财政再按补助金额的50%给予增加奖励,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鼓励规模发展方面,支持标杆企业优化结构,促进规模倍增。自标杆企业认定年度起3年内,对年产值增速达20%以上的标杆企业,且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连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按当年比上年度地方财政新增留成部分,予以50%奖励;对年销售产值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巩固人才支撑方面,由本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依托各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每年组织标杆企业主要负责人、新生代企业家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国内外培训学习、高端论坛、招商引智、展览展会等活动。指导标杆企业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评定工作,对获评并实际开展实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企业给予最高一次性奖励50万元。(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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