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

泉州晚报   2021-04-19 11:18

  本报讯 (记者詹伟志 通讯员许晓城)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负担,根据泉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自2021年3月份起,石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于涉企(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机构除外)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免收登记费,同时,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实行告知承诺制。

  “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的登记费,单家企业就可以减免550元的费用,这个对我们来讲,在成本上有一个很大的节省。”日前,在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收费窗口,蔡女士正在进行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她告诉记者,现在小微企业进行不动产登记仅需签署一份《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就可以免收登记费,不仅省钱,还很省事。

  “我们根据通知,推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以根据标准去对照,判断自己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如果是小微企业通过告知承诺形式,签订书面的承诺书,登记机构就直接予以减免登记费。”石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石狮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早在2016年就开始实施,但那时候小微企业需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属于小微企业,而当时这些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十分复杂,而如今小微企业只要签署下面这张承诺书并且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就可以免去这笔不动产登记费。

  下一步,石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及对于涉企(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机构除外)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免收登记费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工作,并切实强化小微企业告知承诺事项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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