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石狮市共受理消费投诉3683件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5万余元
石狮日报 2021-03-16 10:03
又是一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记者从石狮市消委会获悉,2020年我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683件,解决3366件,投诉解决率91.3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5.32万元。
从投诉性质分析,其中质量类的投诉974件,占26.4%,占比最高,为2020年度的投诉热点;售后服务类的投诉942件,占25.6%;合同类纠纷的投诉453件,占12.3%;广告问题投诉327件,占8.9%;其他类投诉457件,占12.4%。
从商品和服务类别分析,2020年受理的商品类消费投诉2826件,占投诉总量的76.7%,相比2019年的875件增长了189.9%;服务类投诉857件,占投诉总量的23.3%,同比增加了32.9%。
从投诉类别分析,2020年投诉量最大的类别是日用百货类投诉,共1970件,占53%;食品类投诉211件,占6%,排名第二;电信服务类投诉166件,占4%,排名第三。这三类消费投诉占年度总投诉量的63%。
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要提升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投诉,依法维权;消费时要向经营者索要发票等有效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便于维权。(记者 郑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