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公安全面推行落户便利化举措
日前,泉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落户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促进人口集聚、吸引人才落户、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服务和保障。记者从石狮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获悉,石狮公安根据文件通知,主动作为加强落户政策宣传,大幅提高落户便利性。
施行落户“自由办”
《通知》明确,有自有产权房产人员,提供自有产权房产等材料,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下同)可落户自有产权所在地址;国家、省、市先进模范人物,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提供相关证书等材料,本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户口均可申请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或亲友自有产权房产所在地址;各类创业就业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聘用)合同或在职在编证明等材料,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户口均可申请落户创业就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户,未设立集体户的迁入创业就业地社区公共地址。
有意来我市工作、生活的普通院校中专学历人员或初级职称以上专业人才,提供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开具的落户介绍信等材料,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申请落户县(市、区)政府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
同时,在石狮已办理居住证人员及其配偶在同一县(市、区)内名下无自有产权房产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申请落户到居住地社区公共地址。
允许新落户人员根据提供的材料类型选择落户地址,有多处落户地址的,可自由选择一处落户。
推广“掌上办”
石狮公安还将积极推广“指尖办事”,依托“闽政通”对全市户籍窗口实行“预约办”。通过微信“福建治安便民”公众号或“闽政通”APP,实行户口登记、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银行身份核查异常处置指引等40项户籍服务事项“掌上办”,材料网上传递、内部流转审核,最大限度实现“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介绍,居民身份证换领(在两年内受理的证件)、居住证申领可网上申领,邮政速递送达;居住登记、注销居住登记、变更居住地址、新生儿取名指引、居民身份证制作进度查询、户口跨市迁移进度查询可网上直接办理;出租房屋居住人申报、企业用工人员申报可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公众号直接申请办理等可全程网上办理,申请人“一趟不用跑”。
提供服务“多样化”
记者进一步获悉,对泉州市内迁移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一人当场办结”;需调查核实的,由5个工作日缩减为4个工作日。泉州市外迁移“内部流转、一所办结”,审核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8个工作日;同时开通快递服务,进一步落实全国异地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业务,只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即可申请。积极推广“全省通办”业务,开展户籍证明全省通办、省内夫妻投靠迁移派出所直办。
公安机关还将拓展居住登记时间认定方式和渠道,缴纳医社保、就业登记、劳动合同、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等时间超过半年的可申请居住证,无上述材料的也可根据个人承诺予以办理,进一步提升居住证申领便捷化水平。针对行动不便的病残、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充分利用“离线采集”和“移动拍照”等技术,提供户籍和身份证等业务上门办理、送证到家等服务。此外,居住证(登记、办理、延期签注、自助擦写、核验、地址变更、年限查询打印、进度查询)、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制证进度查询、户口跨市迁移进度查询等15项高频热点事项“全天候”自助办理。
(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陈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