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对11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从严查处

石狮日报   2021-02-20 10:19

  近日,石狮市城管局部署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执法推动专项行动,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将组织对城镇燃气、园林环卫、水利水务、渣土运输等相关行业领域11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从严查处。

  这11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包括: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法行为;主要负责人等不依法履职违法行为;企业安全教育方面违法行为;企业建设项目违法行为;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方面违法行为;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方面违法行为;企业事故隐患管理方面违法行为;企业员工宿舍安全方面违法行为;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方面违法行为;危险作业管理方面违法行为;应急救援方面违法行为。

  市城管局要求,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实施处罚,该罚款的必须依法足额处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执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积极督促企业自觉依法生产经营。

  (记者 吴汉松 通讯员 施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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