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工作启动

石狮日报   2021-02-18 16:04

  石狮日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科协获悉,日前福建省启动了第二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工作,遴选若干名优秀科技人才进行重点培育,我市符合条件的人才可进行申报。

  据悉,特级后备人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科学道德和严谨科研作风;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截至2021年1月1日),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受聘于省内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闽单位、部属院校)工作满1年(截至2021年1月1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具有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学术水平,被用人单位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此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第一完成人,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中心学术带头人或技术负责人;全国性学术团体及其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获得3名(含)以上同一学术领域院士书面推荐的人员;50周岁(含)以下(截至2021年1月1日)并入选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计划(项目)支持,或获得“长江学者”、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之一。

  根据《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培养计划将重点落实资金支持、平台支撑、团队建设等支持措施。培育期内,培育对象在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基础上,每位可获得500万元资金支持。(记者 林本鸣 通讯员 陈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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