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石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石狮日报   2020-12-30 10:32

  石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石狮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29日石狮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石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石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至14日,在石狮市公务大厦附属楼举行,建议会议议程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石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议石狮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石狮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议石狮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石狮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通过有关决议。

  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时间作出调整的,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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