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长护险”开始试运行 主要保障对象及项目介绍
11月4日上午,石狮市长期护理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及石狮“长护险”康复服务人员、志愿者一行来到凤里华仑社区一市民家中,为一名9岁失能孩子提供“长护险”康复体验服务。
当天上午,在这名9岁孩子家中,“长护险”康复服务人员与孩子家人进行交流,了解孩子的身体及日常生活情况,以便制定后期的护理方案。经专业医生评定,这名孩子残疾等级属于肢体二级、智力一级,其无法言语且意识不清。由于其母亲也是残疾人,孩子平时由其爷爷奶奶照看。“有些失能人员非常需要长期帮忙护理、照看。” 石狮市长期护理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类重度失能人员正是我市“长护险”重点保障对象。
据介绍,我市10月1日起开始施行“长护险”试点工作,将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护理问题。根据失能情况,为失能人员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明确相应的服务项目与标准。根据《石狮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我市“长护险”参保范围试点阶段先将石狮区域内低保人员、“边缘地带”困难户家庭成员、特困人员(含孤儿)三类对象纳入参保范围,再探索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的覆盖范围。保障对象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全部或部分丧失人身功能,长期生活无法自理的参保人员。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多渠道筹集,鼓励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资金捐助。试点阶段筹资标准暂定为38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标准12元/人·年、财政补助368元/人·年。试点阶段特定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补助。根据长期护理保险的运行和我市实际情况,酌情调整筹资标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年度筹集,由卫健、医保部门联合向市财政申请长期护理保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
石狮“长护险”试点工作服务项目分为三大类,共72项,其中中医适宜技术服务项目10项、生活护理服务项目37项、健康护理服务项目25项。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通过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平台在线申请;向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窗口或经办机构服务窗口书面提出申请;向各镇(街道)指定负责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参加“长护险”的失能人员或监护人可自主选择服务类型,包括:定点服务机构提供机构护理服务、上门居家护理服务,个体服务提供者提供上门居家护理服务。
(记者 林春凯 许小雄 通讯员 陈志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