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加强和规范村规民约制定程序

石狮日报   2020-09-28 09:41

  今年6月,石狮市全面启动第三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加快推动革除婚丧陋习、抵制天价彩礼并解决孝道式微等问题,助推移风易俗工作提质增效。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和修订程序,石狮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程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由村(居)民会议制订,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牵头起草,制定或修订一般应经过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和备案公布五个步骤。其中,拟定草案时,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应根据群众意见拟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草案,同时召开法律意见征询会,听取驻村或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法律顾问、妇联执委等意见建议。《通知》明确,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应于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后十日内,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报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备案,经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严格把关后,以广播、板报、网络等多种形式向全体村(居)民发布,让群众广泛知晓。

  据了解,村规民约是基层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之一,加强村规民约工作有利于形成完整制度程序,保证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有广泛深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村规民约是深化村(居)民自治实践的有效载体,加强村规民约工作有利于发挥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户)代表的作用,增强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观念和意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

  (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林涌涌)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泉州海事局启动Ⅱ级响应 全力防御台风“丹
  • 天际茶盟·安溪铁观音云端之旅正式启航
  • 厦漳泉城际轨道R1线(泉州段)完成初勘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