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减免企业三项社保费近亿元
石狮日报 2020-07-20 11:53
近日,记者从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2月至6月底,我市已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合计9866.4万元,以真金白银的方式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其中,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9156.78万元、减免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82.15万元、减免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427.47万元。
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要求,我省决定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继续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缓缴执行期限为2020年内,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最迟在2020年12月20日前缴齐,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林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