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公安局:中考期间严查烟花爆竹燃放

石狮日报   2020-07-14 11:57

  记者从石狮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获悉,中考期间,石狮市将严查烟花爆竹燃放,为中考考生营造一个安宁的考试环境。

  中考期间,石狮公安将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开展不间断的督查检查,坚决做到“听响必到场,到场必调查,违规必重罚”,通过积极作为和严格执法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过失犯放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据悉,早在高考首日,市民林某在石狮市一考场附近燃放烟花爆竹,当场被石狮市公安局高考安保巡逻民警发现,并立即在现场控制住该女子林某。目前,林某已被警方依法处理。

  此外,公安机关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拨打“110”等途径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证属实的,将按规定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静音护考,用实际行动助力中考学子。(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林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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