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一名尚处于缓刑期的男子再次醉驾被查处

石狮日报   2020-07-01 10:45

  6月28日晚至29日凌晨,石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期间,一名男子醉驾被查处。经查,该男子尚处于缓刑期,被判缓刑的原因也是因醉驾。

  6月29日0时许,在子芳路与宝岛路路口,执勤人员对一辆号牌为闽CT9×××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闻到车内飘出的酒味,现场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163mg/100ml,驾驶员吴某属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即将吴某送往泉州成功医院醒酒并抽血化验其血液中乙醇浓度。经泉州成功医院司法鉴定所对吴某的血样进行检测,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90.87mg/100ml。

  据了解,吴某在6月28日晚上11点多到八七路附近一朋友家中吃夜宵,并喝了不少啤酒。吃完夜宵从朋友家出来后,心存侥幸的他独自驾车回家,不曾想没开多久就被交警查获。

  这并非吴某第一次醉驾。经查,2020年5月18日,吴某就因为醉驾,被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石狮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饮酒驾驶危害大,公安交警部门对此保持高压态势,并将持续开展夜查行动,对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严查严处。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张宏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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