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举办道路货物运输动态监控培训

石狮日报   2020-06-10 09:34

  营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后台动态监控系统专职监控人员24小时在岗,是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6月8日,记者从市交通港口局安办获悉,结合第19个“安全生产月”,该局运管所专门组织全市重点道路货运企业,举行动态监控培训会,提高企业动态监控管理水平。

  根据我省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考核办法,道路客运企业、道路危货运输企业、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运企业,都应当按照标准自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同时,按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个专职监控人员(最低不少于2个)的标准,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车辆,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临时停运的车辆也需由道路运输经营者在监控平台上及时办理。

  记者获悉,我市道路货运企业中,车辆数(含4.5吨以下小货车)在50辆以上的有8家(含渣土运输企业)。为确保这些重点货运企业落实好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培训会上,相关负责人对相关规定、操作流程等进行解读,切实让一线监控人员规范掌握动态监控系统的操作、车载终端设备的维护、系统网络运行的保障等知识和技能。

  (记者 康清辉 通讯员 施志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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