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用人单位开发见习岗位 最高可获补助20640元

石狮日报   2020-05-15 10:03

  全市各用人单位看过来,为帮助适龄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近日,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动2020年石狮市青年见习岗位征集工作。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每人最高给予20640元见习补贴。

  2020年石狮市青年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其中,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未就业、无办理过社会保险,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未就业、未缴交过社会保险,且身份证上登记的出生日期距离开始见习的时间在16~24周岁之间的失业青年。

  根据《石狮市就业见习补贴实施细则》要求,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6个月的见习单位,每月按不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00%(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期限最高为6个月。具体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每月支付给见习人员的生活补助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00%的,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0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或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80%以上的单位,最高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00%给予见习补贴。

  用人单位如何申报并需要哪些条件?记者了解到,在我市注册登记,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开发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于6月15日前向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开发股提交《石狮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见习场所照片。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汇总用人单位见习岗位,并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这当中,见习单位应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蔡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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