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第一季度发放临时救助金近26万元
石狮日报 2020-04-13 10:11
“谢谢你们,这些钱真的是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近日,收到石狮市民政局拨付的临时救助款1.5万元,永宁镇沙堤村的龚先生特意向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致电感谢。原来,2018年9月,龚先生年仅20岁的独生子确诊结肠癌,单单医疗费就花费近5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本困难的生活更是每况愈下。今年3月,不堪重负的龚先生向市民政局申请临时救助。
疫情无情,救助不停。收到申请后,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入户实地核查,加快审批时限,不仅及时足额拨付救助款,还积极“牵线搭桥”,帮龚先生从市慈善总会申请了5000元的大病救治款。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第一季度以来,市民政局共开展临时救助38户,其中,低保户10户,特困户1户,重度残疾2户,惠及134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款近26万元。根据今年新修订的《石狮市临时救助工作规范》,临时救助最高限额15000元/次,一个家庭全年救助累计最高限额30000元,临时救助月标准为600元。救助金额原则上不得高于个人自付费用的25%,特困人员原则上不得高于50%。
市民政局提醒,凡具有我市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市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我市临时救助。(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林迎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