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法院助力企业渡难关 运用“互联网+庭审”模式
“感谢原告的理解和法院的支持,我会克服困难,尽快让公司复工复产,争取早日还清欠款。”原、被告签订调解书后,被告激动地向原告和承办法官表示感谢。这是石狮法院运用“互联网+庭审”的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涉企借贷纠纷。
2018年4月28日,被告晋江市某化工有限公司、施某(该公司董事长)因资金周转需要共同向原告施某耿借款250万元,约定月利率为2.4%。双方还约定若借款人未能偿付借款本息,则应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后二被告仅偿还部分借款,至今尚欠施某耿借款本金100万元和相应利息。施某耿因此向石狮法院提起诉讼。
在庭前电话沟通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施某目前尚在广东,受疫情影响无法确定能否按期到庭参与诉讼。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及人员流动带来的病毒感染风险,法官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用线上庭审的模式组织双方开庭。
庭审中,被告表示其经营的公司因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若法院判决短期内一次性偿还巨额债务,公司极有可能倒闭。为了平衡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并有利于涉诉企业可持续发展,法官引导当事人以大局为重、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一方面,向原告讲明被告当前的经营状况及履行还款义务的诚意,劝说原告尽量放长还款宽限期,帮助其渡过难关;另一方面,向被告分享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利好政策,鼓励其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复工复产。
最后,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自2020年7月开始分期偿还,并自愿放弃部分诉讼请求。
据了解,在疫情防控关键期,石狮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运用“互联网+庭审”的模式,有效化解各类涉企纠纷155件,标的金额9003.83万元,全力助力企业疫期渡难关。(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梁秋芳 肖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