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力争今年初步建立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石狮日报   2020-03-13 09:36

  近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石狮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主要工作任务及中长期目标。方案提出,今年要初步建立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地下水国家考核点位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14.3%左右;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初步监控,初步遏制地下水污染趋势。

  据悉,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近期目标为: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与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协同地表水与地下水、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污染防治;落实“水十条”确定的四项重点任务,开展调查评估、防渗改造、修复试点、封井回填工作。围绕上述目标,方案从四个方面作出具体安排——

  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今年,我市将组织制定《石狮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细化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要求,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综合施策,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包括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监测、评估、风险防控、修复等,实现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监管。

  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根据上级统一要求,衔接自然资源、水利部门已开展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省级地下水监测工程,整合建设项目环评要求设置的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测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监测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监测井、《水污染防治法》要求的污染源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等,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配合上级构建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平台,提高地下水环境监测能力。

  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确保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在防治项目立项、实施以及绩效评估等环节上,要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统筹安排、同步考虑、同步落实。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划分,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

  推进重点污染源风险防控。落实“水十条”任务,推进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重点污染源防渗改造、修复试点及封井回填工作。(记者 林恩炳 通讯员 洪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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