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到药店购买退热止咳等药品须实名登记

石狮日报   2020-02-07 15:39

  按全省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石狮市医保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市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治感冒等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全市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近日,全市零售药店已按防控要求,对购买退热、止咳、治感冒等药品的人员开展信息登记,登记信息包括症状、是否有湖北或病例(含疑似)接触史等重要信息,发热患者本人购药还需进行体温测量。一经发现有湖北或病例(含疑似)接触史的,立即报告。

  为进一步方便各药店及时快速登记有关信息,2月3日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石狮市市场监管直报平台”微信小程序,分别设置医保、非医保定点单位登记入口。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督导小组及各基层市场监管所每日对辖区药店进行走访检查,并查看登记信息,督促药店落实登记制度。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

  1.近期药店来往人员较多,存在一定风险,请大家尽量减少外出,切莫盲目跟风囤积药品。外出购药时,要佩戴口罩,排队或等待时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2.确实需要到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治感冒等药品的人员,需主动配合药店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等必要工作。

  3.有身体不适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就医,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切勿擅自购买、使用药品,以免贻误病情。(记者 谢艳 通讯员 李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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