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划定中心城区“声环境地图”
日前,石狮市政府印发《石狮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对凤里街道、湖滨街道、灵秀镇、宝盖镇、永宁镇(部分)、蚶江镇(部分)6个辖区约52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进行声环境划定,声环境共有5个级别,根据环境差异进行划定。
根据上述声环境功能区划,灵秀山森林公园、宝盖山风景名胜区划为1类区;灵秀服装创业园、宝盖科技(服装)产业园、宝盖鞋业产业园、前埔产业园划为3类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及其两侧区域划为4a类区;铁路干线(福厦高铁)两侧区域划为4b类区;除上述1、3、4类声环境功能区外均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据悉,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1类(昼间最高55分贝,夜间最高45分贝),2类(昼间最高60分贝,夜间最高50分贝),3类(昼间最高65分贝,夜间最高55分贝),4类(4a类昼间最高70分贝,夜间最高55分贝;4b类昼间最高70分贝,夜间最高60分贝)。“昼间”是指6:00至22:00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间的时段。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幅度不得高于15分贝。
据了解,石狮市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于2007年制定,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中心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路网快速扩张,城市内部用地结构不断变化,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也在不断变化,声环境功能区已不能适应环境噪声管理需求。为强化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于去年委托华侨大学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所,重新编制《石狮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经邀请专家及相关部门论证后,最终编制完成。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本次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主要调整为:根据灵秀山省级森林公园、宝盖山风景名胜区的相关规划资料重新划定1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做到边界明晰;补充宝盖科技(服装)产业园、前埔产业园划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在原声环境功能区基础上,补充45条主干道及周边相应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补充福厦高铁及周边相应区域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等等。(记者 林恩炳 通讯员 洪培山)